贡井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内容
发布时间:2021-11-05 11:22
阅读次数:
贡井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内容
一、业务咨询
(1)咨询服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咨询、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
(2)咨询服务遵循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
(3)工作人员向交易相关主体提供以下咨询服务。
①提供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②介绍交易业务流程、办事指南、注意事项等。
③指引相关主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事项办理流程。
④其他咨询事项。
(4)不属于平台运行服务机构答复或解决的问题,解释清楚,并予以引导。
二、项目登记
(1)纳入平台交易项目的登记方式包括网上登记、现场登记,鼓励实行网上登记。
(2)工作人员在办理项目登记业务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必要提示,对确需调整、补充材料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材料。
(3)相关文件资料齐备后,工作人员根据交易项目的内容、规模及其交易方式,对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申请的场所、时间等予以确认,及时办结项目登记,并告知交易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
(4)为纳入平台交易项目明确具体的服务责任人。
(5)如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提出申请,可为其提供交易文件标准化模板,但不对交易文件进行审批、核准、备案。
三、场地安排
(1)根据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的申请,及时确定交易项目的交易场地和评标(评审)场地。场地确定后确需变更的,及时提供变更服务,并调整相应工作安排。
(2)做好交易过程中的各项准备工作,以满足交易项目需求。
四、公告和公示信息公开
(1)公开方式
在项目登记办结后,按照交易项目的交易方式或者交易阶段,根据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的委托,协助其在法定媒介发布交易公告和公示信息;同步在电子交易系统公开的,公告内容应保持一致。
(2)协助处理异议或者投诉
在法定时限内,遇有对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形式、内容、期限等提出异议或者投诉的,按规定及时向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并协助做好有关核查及处理工作。
五、交易过程保障
(1)在交易实施前,应按照交易项目的特点、流程,做好场所、设施、技术等服务保障的准备工作。同时,采用短信、电话或者其他方式通知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做好交易实施的相关准备工作。
六、资料归档
(1)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档案管理制度,按照“一项一档”的要求,将交易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文档、纸质资料以及音视频等按有关规定统一归档。
(2)设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归档案卷应齐全、完整、目录清晰。
(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档案,确保档案存放地点安全、保密。
(4)交易相关主体违反规定拒绝提供归档资料的,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七、数据统计
(1)建立交易数据统计制度,保障数据质量,按要求及时统计并向有关电子服务系统和行政监督部门推送统计数据。
(2)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开各类交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八、档案查询和移交
(1)建立档案查询制度,依法依规提供档案查询服务。
(2)做好档案查询记录,并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完整性。
(3)按规定及时向档案馆移交相关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