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平台动态> 诚信监督

自贡市第二十二中学校教学综合楼新建工程(第二次)招投标项目投诉处理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20 09:56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2211-510302-04-01-703201
  二、项目名称:自贡市第二十二中学校教学综合楼新建工程(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恒永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瑞三路99号1幢4单元11层1106号
  被投诉人:自贡市第二十二中学校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街道蜀盐路22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主要反馈以下两个问题:
  (一)投诉人质疑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中标候选人第二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的行为。
  (二)投诉人认为评标专家中存在打分畸低情况。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
  (一)根据《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包含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书。投诉人在投诉书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投诉人提供的投诉书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故予以驳回处理。
  (二)根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评标专家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属于主观类评审事项,不同专家因认知上存在差异,评分结果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 

附件:

投诉处理决定书(盖章版)(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