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沿滩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1-07-20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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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沿滩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介
2012年12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1〕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成立了自贡市沿滩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挂自贡市沿滩区政府采购中心牌子。2019年因机构改革需要,经区委编委会2019年第3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设立自贡市沿滩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区行政审批局代管,挂“自贡市沿滩区政府采购中心”牌子,撤销区行政审批局所属事业单位“自贡市沿滩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1年经区委编委2021年第1次会议审议,十二届区委常委会第170次会议审定,自贡市沿滩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自贡市沿滩区政府采购中心”牌子,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由区行政审批局代管。核定事业编制7名,设主任1名(正科级,兼挂牌机构负责人),副主任1名(副科级),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2名。
一、主要职责
(一)为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交易见证、场所和设施保障、信息发布、专家抽取、档案管理、投标保证金代管等服务,负责本行政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行、服务和管理。
(二)承担制定区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工作并组织实施,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
(三)承担有关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服务工作。承担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服务工作。
(四)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的综合评标专家库、电子化交易系统、信用评价体系和中介机构库的建设管理工作。
(五)承担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现场行为公开制度工作,开展场内信用信息记录、对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机构及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实施评价,并对外发布。
(六)承担实施现场秩序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查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记录、制止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按职责分工移送处理违法、违规人员。
(七)贯彻实施政务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区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等辅助工作。
(八)负责牵头管理和考核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受理对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事项办理的投诉和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并协助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九)负责牵头区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实施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室)的电子监察,协助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十)承担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具体工作。
(十一)承担区惠民帮扶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行政审批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办公地点
自贡市沿滩区沿滩镇洪沟路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二楼。
四、联系方式
电话:0813-3800904,邮编:64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