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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井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1-08-31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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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实施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承担区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平台的信息、网络、电子化交易、维护和数据统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信息整理和发布工作。

(三)负责制定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工作并组织实施;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现场行为公开、信誉评价制度并对外公布,协助有管部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提醒;承担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承担查验参与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等工作;承担对进入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国有产权、特许经营权出(转)、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现场管理服务等工作。

(五)依法受委托承担政府采购区本级的集中采购(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项目)工作;负责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的收退工作。

(六)负责为行为监管部门实施现场监管提供场所及相应的保障服务。

(七)负责项目交易现场管理服务工作,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投诉。

(八)承担对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工作人员实施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承担对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投诉和对窗口工作人员投诉的受理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九)承担政务服务大厅、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的电子监察、指导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承担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政务服务业务平台日常维护、管理、服务等工作。

(十)承担区行政审批局职责内的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所涉及的农牧业(农机)、林业、水务、文化、绿化、规划、建设、国土等项目审批前的技术性、服务性、辅助性等工作。

(十一)承担对全区社会中介组织进行协调、服务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指导中介行业的信用系统、统计和监测体系建设等工作。

(十二)承担惠企、惠民帮扶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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