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1-10-15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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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并组织实施。
(二)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负责查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和参与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承担由国家性投资的县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以招投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国有产权、特许经营权出(转)让等现场服务管理工作;提供受委托的矿业权出(转)让交易服务。
(三)负责政府集中采购服务工作;承担国家和省级投资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听证会、政府重大公共决策事项听证会、物价听证会的服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场内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资讯、鉴证等服务;承担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技术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评价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
(六)负责受理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投诉和举报,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七)完成县行政审批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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