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1-10-18 12:50
阅读次数:
大安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安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大委发〔2019〕5号)、《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办公室、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安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委办发〔2019〕6号)和《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期间推进和规范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川编办发〔2018〕77号)等精神,经大安区2019年6月28日第三次编委会研究决定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6个内设机构,即:政务服务股(效能监察股)、公共资源交易股(政府采购股)、信息平台股、技术服务股、中介管理股、财务股。
(一)政务服务股(效能监察股)。负责政务服务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的相关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大厅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的日常管理和效能监察,负责受理和查处申请人对进驻部门(单位)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和窗口工作人员的效能投诉;负责全区的惠民帮扶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管理、催办督办和困难群众的应急救难。
(二)公共资源交易股(政府采购股)。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公共资源场内交易工作制度、流程;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进场交易项目报名、信息发布审查;安排项目交易时间及场地;负责进场项目交易现场组织服务工作和项目交易现场监督工作;承担交易场所秩序维护;受理、移送并协助查处现场交易质疑、投诉,配合执法机关进场监督与执法;登记、统计、发布项目进场交易信息。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采购内部工作操作规程;受理并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活动,受委托代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上项目的采购等工作;按规定受理政府采购质疑并协助处理投诉举报事宜;统计政府采购信息数据。现场管理监控录像存储及股室业务档案的归档工作。
(三)信息平台股。负责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信息化建设,网络运行管理;承担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室)的电子监察,指导、督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网络建设。
(四)技术服务股。承担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所涉及的农牧业(农机)、林业、水业、文化、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国土等项目审批前的技术服务、培训和技术支持、保障工作。
(五)中介管理股。办理社会中介组织发展服务的相关日常工作,对社会中介组织进行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负责研究制定社会中介组织发展规划、发展政策;负责制定对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规定;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负责受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对社会中介组织的投诉;负责指导社会中介组织协会的建设。
(六)财务股。负责中心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定并实施相关管理制度;负责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各项数据统计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