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1-10-27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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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富顺县委员会富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顺县人民政府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和<富顺县人民政府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富委发〔2017〕47号)、《富顺县机构改革方案》(富委发〔2019〕2号)和《关于<富顺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富委办〔2019〕4号)。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设机构为8个,即:综合股、交易受理股、交易组织股、交易评审股、政务服务股、交易监督管理股、信息平台股、技术服务股。
(一)综合股
负责中心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安全等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信访、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设备购置、维护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交易受理股
负责拟定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制度、流程;受理政府采购备案表及指导采购人进行书面登记,负责网上竞价和商场直购数据导入;承担进场交易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的信息审核和发布等工作;安排项目交易时间及场地;负责中心交易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受理项目的质疑、举报和投诉。
(三)交易组织股
承担所有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协助评审环节关于采购文件内容的答复;受托签订采购合同或实行合同见证、督促合同履行等工作。
(四)交易评审股
负责制作采购项目开标、评审相关表册资料;负责评审专家的录入、验证和管理工作;组织、主持政府采购项目的开标,协助评审(评审结果复核)工作;负责组织异地远程评标工作;负责发布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和结果公告等工作。
(五)政务服务股
负责政务服务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的相关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含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的指导和督查;负责受理和查处申请人对进驻部门(单位)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和窗口工作人员的效能投诉;负责全县惠民帮扶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管理、催办督办和困难群众的应急救难工作。
(六)交易监督管理股
负责各类交易项目开标(拍卖)的现场监督管理和服务,记录现场不良行为;协助开标和评审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数据的统计、录入(包括一般采购项目报中国政府采购网)、整理、归档(含电子档案)等工作;负责对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实行回访验收。
(七)信息平台股。负责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信息化建设,网络运行管理;承担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大厅,镇乡(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室)的电子监察,指导、督查镇乡(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室)网络建设。
(八)技术服务股。承担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所涉及的农牧业(农机)、林业、水务、文化、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国土等项目审批前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辅助保障工作。